电话:5590111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信息快递

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

来源:滕州人事局 时间:2010-08-24 作者:佚名 浏览量: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【2010】68号),现将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:
中级资格: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(试卷满分均为170分)。
初级资格: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90分(试卷满分均为150分)。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相关推荐
暂无相关推荐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Copyright C 2000-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滕才网(山东)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鲁ICP备17007744号 鲁公网安备37048102006682号

地址:龙泉街道解放中路碧水云天B区商务楼3F EMAIL:admin@tzjob.cn

ICP经营许可证:鲁B2-20210645 人力资源证: (鲁)职介证字〔2021〕第0481003号

Powered by PHPYun.

关注

用微信扫一扫

反馈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