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话:5590111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信息快递

上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

来源:人事信息网 时间:2010-09-09 作者:佚名 浏览量: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《关于2010年上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【2010】80 号),现将上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:
2010年上半年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英语、日语、法语、阿拉伯语4个语种笔译、口译(交替传译类)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( 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)。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Copyright C 2000-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滕才网(山东)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鲁ICP备17007744号 鲁公网安备37048102006682号

地址:龙泉街道解放中路碧水云天B区商务楼3F EMAIL:admin@tzjob.cn

ICP经营许可证:鲁B2-20210645 人力资源证: (鲁)职介证字〔2021〕第0481003号

Powered by PHPYun.

关注

用微信扫一扫

反馈
顶部